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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青岛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公告
2021-02-15 21:52:2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面试采用说课(讲课)、答辩两种方式的,两项满分均为100分,两项成绩分别按70%、30%比例加权计算面试成绩;面试采用说课(讲课)、答辩和技能测试方式的,三项满分均为100分,三项成绩分别按35%、15%、50%比例加权计算面试成绩。

  (四)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原则上在每个岗位或每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向报考人员宣布,并于面试当天通过招聘单位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公布。招聘单位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说课(讲课)、答辩、技能测试成绩中有一项低于60分的,不进入资格审查范围。进入资格审查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

  五、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对进入资格审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有关材料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进入笔试范围。资格审查时间详见各招聘单位网站或微信公众号,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提交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取消考试资格。对恶意提交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伪造证件或证明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可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

  1.《青岛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原件。与《报名登记表》同底版的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2.《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原件。

  3.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使用A4型纸复印清晰,下同)。

  4.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研究生所学专业原则上应与本科所学专业一致。

  5.2021届毕业生提交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6.招聘岗位对报考人员有相关工作经历年限要求的,提交劳动合同备案及相关工作经历情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计算工作经历年限截止2021年2月25日,按足年足月累计(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

  7.无业人员须提交就业创业证或相关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

  8.在职人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公办中小学教师应聘须出具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9.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件和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六、笔试

  (一)笔试内容

  笔试不分学段和专业,不指定教材。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

  (二)笔试报名

  进入笔试范围人员在规定时间通过青岛市教育局网站招生考试栏目(http://edu.qingdao.gov.cn/n32563465/index.html)进入“便民服务系统”进行笔试缴费、打印笔试准考证。进入笔试范围人员只能报考本人面试时报考的岗位,不能改报其它岗位。笔试考务费按每人40元收取,网上缴费成功即完成笔试报名。进入笔试范围人员逾期未完成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弃考,取消其笔试资格。

  七、考察、体检和聘用

  (一)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确定

  1.总成绩核算。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分别按50%、50%比例加权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尾数四舍五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