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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青岛市南区教育系统招聘教师公告
2021-02-15 21:52:5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3.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设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考察范围,笔试成绩达最低合格分数线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二)考察、体检

  按照德才兼备标准和岗位要求,全面了解进入考察范围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回避制度执行等方面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查,形成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市南区政务网(http://www.qdsn.gov.cn)将及时发布考察、体检工作信息,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按时参加。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公示和聘用

  1.考察、体检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市南区政务网(http://www.qdsn.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市南区教育和体育局提出聘用意见,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备案,对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招聘单位和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2.2021届毕业生,在2021年7月31日前不能提供相关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一)公开招聘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面试方案、面试成绩、取消或核减计划、现场资格审查、进入笔试人员名单、考察体检和公示等事宜均在市南区政务网(http://www.qdsn.gov.cn)公布。有关笔试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报名网站。

  (三)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相关网站发布的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五)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若有违规作弊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后发现应聘人员隐瞒病史的、不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的、查实提供虚假证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和招聘监督电话详见附件。请在工作时间段(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拨打以上电话。

  本公告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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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2021年青岛市市南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

  青岛市市南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