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中小学招聘 >> 中小学教师
2021年青岛崂山区招聘幼儿园教师公告
2021-02-15 21:53:2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五)无业人员须提交就业创业证或相关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

  (六)在职人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公办中小学教师应聘须出具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七)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件和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五、面试

  面试工作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和市教育局的监督指导下,由崂山区教育和体育局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资格审查结果及有关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崂山政务网发布的信息。

  (一)面试方式及内容

  面试采取“模拟讲课+专业技能测试”或“答辩+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岗位技能水平及专业知识应用等要素。面试成绩在每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并于当天在崂山政务网上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面试成绩计算

  面试采取百分制,由7名专家组成的考官组现场打分,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其他得分平均值计算每位考生成绩,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尾数四舍五入。

  1.采取“模拟讲课+专业技能测试”方式面试的岗位

  模拟讲课成绩占6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40%。

  2.采取“答辩+专业技能测试”方式面试的岗位

  答辩成绩占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60%。

  六、考察、体检和聘用

  (一)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确定

  1.总成绩核算。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按50%的比例加权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尾数四舍五入。

  2.考察体检范围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分招聘岗位按招聘计划数1:1.5的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先进行等额考察。如1个录用计划中出现两名及以上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如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则加试笔试)。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招聘单位负责按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组织考察和体检。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崂山政务网将及时发布考察、体检工作信息,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按时参加。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公示和聘用

  1.考察、体检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崂山政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崂山区教育和体育局提出聘用意见,报崂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符合聘用条件的,签订劳动合同并根据《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管理。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2.2021年应届毕业生,在2021年7月31日前不能提供相关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一)公开招聘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