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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武汉市澜湄水资源合作中心招聘公告
2021-02-07 21:23:2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北 浏览次数:0

  1.有严重的违纪违法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2.有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的;

  3.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反纪律的;

  4.报名资料与档案记载不符的。

  (五)公示

  澜湄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核结果择优提出拟聘人选。如在体检和考核过程中出现拟聘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情况,经澜湄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是否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拟聘人员经澜湄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讨论审查确定后,名单在招聘公告发布范围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岗位、拟聘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学历、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等。

  (六)聘用

  经公示合格人员,报长江委人事局审核批复后,由澜湄中心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回避

  在公开招聘人员工作中,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实行回避制度;凡担任主考官、考官及其他工作人员,涉及与应聘者有亲属关系的,本人必须回避。

  (八)其他事项

  应聘者在考试、体检期间的考务费、交通费、伙食费、住宿费以及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八、监督及考务咨询

  由长江委人事局和澜湄中心党支部对整个招聘过程进行监督。

  (一)监督

  本级监督组织:澜湄中心党支部

  监督举报电话:010-68781056

  上级监督组织:长江委人事局

  监督举报电话:027-82820348

  (二)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3号D座澜湄水资源合作中心;武汉市江岸区解放大道1863号长江水利委员会红楼108

  考务政策咨询联系电话:010-63377691

  本招聘计划及实施方案由澜湄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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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澜湄水资源合作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docx

  2021年澜湄水资源合作中心公开招聘岗位.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