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荣成市卫生健康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荣成市卫生健康局要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最低服务年限为10年。
根据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立医院人员控制总量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鲁编办〔2016〕28号)等规定,新进入公立医院的人员,属于控制总量内人员。
八、聘用后待遇
按所聘岗位给予对应薪酬。同时,按照《关于优化“百千万英才计划”支持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荣人组发〔2020〕2号)有关规定发放相关补贴。
(一)博士研究生
1.安家补贴。给予安家补贴40万元,补贴分5年发放完(第一年发放30%,第二、三年分别发放20%,第四、五年分别发放15%)。
2.购房补贴。在荣成市购房首套住房的给予购房补贴10万元。
3.工作津贴。每月给予工作津贴6000元,享受期限3年。
(二)硕士研究生
1.安家补贴。给予安家补贴20万元。补贴分5年发放完(第一年分别发放30%,第二、三年发放20%,第四、五年分别发放15%)。
2.购房补贴。在荣成市购房首套住房的给予购房补贴5万元。
3.工作津贴。每月给予工作津贴3000元,享受期限3年。
九、其他
1.严肃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2.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岗位计划表》、《应聘须知》,准确理解相关政策与要求。在公开招聘期间,应及时登陆荣成市人民政府网站,了解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威海市委组织部、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威人社字〔2020〕2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应聘岗位资格条件、资格初审情况有疑问的,请考生咨询荣成市卫生健康局。
咨询及投诉电话:0631-7561134
请在工作日工作时间段(8:30-11:30,13:30-17:30)拨打以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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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年荣成市卫生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计划表.xls
2.2021年荣成市卫生健康局所属公立医院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xls
荣成市卫生健康局
2021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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