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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菏泽学院第二批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1-02-07 21:24:36   地区:山东   浏览:0

  (3)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

  (4)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提交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6)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须同时提交学校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的读研究生期间成绩单扫描件、读研究生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和毕业论文(封面、目录、摘要)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7)岗位有其它条件要求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三)考试

  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知识、科研能力、教学能力、表达能力等,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和体检

  各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心理测试、网络查询等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菏泽学院人事处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备案手续。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招聘的博士研究生待遇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其他待遇按照国家、省、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佀老师

  联系电话:0530-5668661、5525942

  电子邮箱:hzxyrczp@163.com

  联系地址:山东省菏泽市大学路2269号

  邮编:274015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5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2:菏泽学院2021年引进人才报名表.doc

  菏泽学院

  2021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