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高等院校招聘 >> 职业院校教师
2021年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第二次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1-02-03 22:32:0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2005年第6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2009年第139号)、《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发〔2013〕108号)和《广州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问答(一)》(穗人社发〔2010〕128号)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博士/博士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原名番禺理工学院、番禺职业技术学院)1993年筹建,1997年9月教育部正式批准备案,2009年底通过国家验收成为全国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之一,2019年入选中国特色高水平学校建设名单B档(30强)。目前设有43个专业,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3607人。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师岗位和高职教育研究岗位两种类别,共计60人。其中,教师岗位55人;高职教育研究岗位5人。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符合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3.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4.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6.非广州市户籍人员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的准入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年龄、工作经历及业绩成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

  2.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及具体岗位要求详见《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第二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招聘人员类型

  本次招聘人员类型不限,包含“2021年毕业生”及“非2021年毕业的往届生”。“2021年毕业生”是指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位证书人员〕;“非2021年毕业的往届生”是指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位证书人员〕。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或者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的人员;或者受行政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或者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人员;

  3.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

  4.在本次招聘考试中,以虚假信息应聘的或在考试过程中违纪舞弊,并经招聘单位认定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报名截止日。

  四、工资待遇

  (一)受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省、市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二)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用等级根据应聘岗位、个人业绩及资格条件,结合学校岗位设置、职称评审等综合确定。受聘人员业绩及资格条件未达到学校相应层级条件要求的,学校予以低聘。如应聘人员咨询,学校有责任告知相关聘任规定,以便于应聘人员决策。此类人员一经报名,则视为接受上述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