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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国家图书馆招聘公告
2021-02-03 22:35:05   地区:北京   浏览:0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应聘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是否按照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60分及以上者有资格递补)。

  自动放弃的拟聘用人员,本人需提交书面放弃声明。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信息将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我单位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回避与纪律等要求

  (一)本次公开招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二)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应聘人员对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予以处理,并解除本人日后可能受聘之职。

  (三)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受理公开招聘工作中的投诉、举报;纪检监察处履行监督职责。

  八、联系方式

  电话:010—88545529、88545458

  邮箱:rsczp@nlc.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3号(邮编:100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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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图书馆招聘报名表.xls

  报名信息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