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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春季海南五指山市校园招聘聘用制教师公告(第1号)
2024-05-01 11:00:16   地区:海南   浏览:0

  为做好 2024年春季五指山市校园招聘教师工作,参照《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通知》(琼人社发〔2018〕516号)精神,现将招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学校基本情况

  (一)五指山中学:五指山中学系五指山市唯一一所市属完全中学,现开设46个教学班,学生2250人。学校现有教职工170人。

  (二)省垦实中附属五指山思源实验学校:省垦实中附属五指山思源实验学校系一所省级规范化初级中学,现开设27个教学班,学生1241人。学校现有教职工120人。

  (三)五指山市第一小学:五指山第一小学系一所省级规范化完全小学,现开设56个教学班,学生2582人。学校现有教职工95人。

  (四)五指山市第三小学:五指山市第三小学系一所市级规范化完全小学,现开设28个教学班,学生1180人。学校现有教职工54人。

  二、设点学校、招聘对象及范围、招聘人数及学科安排、招聘方式、岗位条件等

  (一)设点学校

  本次招聘为校园招聘,考点设在海南师范大学(龙昆南校区)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本次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及学士及以上学位的2024年应届师范专业毕业生。

  (三)招聘人数及学科安排

  本次共招聘48名教师,具体招聘人数及学科见附件1。

  (四)岗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教师职业道德和身体、心理素质;

  3.具体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详见岗位条件要求);

  4.取得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的2024年应届师范专业毕业生(毕业具体时间要求为2023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具体学历要求详见岗位条件要求);

  5.取得对应岗位学科教师资格证,所学专业必须与应聘岗位一致,并具有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需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届时无法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6.报考语文学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的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报考英语学科的,应持有专业英语四级及以上的等级证书;

  7.报名人员为研究生学历人员的按以下要求办理:

  (1)为教育类研究生的:教育类研究生学科对应关系参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精神执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届教育类研究生可以报考:①教育类研究生学历毕业,专业学位,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持有对应学科及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②教育类研究生学历毕业,学术学位或部分专业学位,持有对应学科及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2)为非教育类研究生的: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但本科需毕业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专业并持有对应学科及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8.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因违法、违纪行为曾受到处分,且处分期未满或处分期满但未对相应处分做出撤销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

  (5)未完成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6)已被各级机关(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录用,已与其他事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聘用合同、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定向或委培协议的;

  (7)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或现役军人;

  (8)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

  (9)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10)有性侵等违法犯罪记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