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1年宿迁市泗洪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公告
2021-02-01 11:52:3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进入考察人员需提供未违反计划生育问题证明,如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人员需提供抚养费已缴纳完成证明,否则取消其体检资格。

  考察结束前,考生为在职人员的(含本公告公布后的辞职人员),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无经济问题证明,未按时提供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考察合格人员作为体检对象。

  体检对象名单在泗洪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六)体检

  体检工作由县人社局和县卫健局共同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公示和聘用审批

  根据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泗洪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主管部门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反映的问题经招聘主管部门查实后影响聘用的,由招聘主管部门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按国家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在泗洪县服务期限不少于五年。

  被聘用的应届毕业生需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逾期不能提供,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在考察、体检、公示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备案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按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组织实施,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需要说明的事项

  1、简章发布。由县人社局与县卫健局共同发布。

  2、考试组织安排。本次招聘所有考试由县人社局与县卫健局共同组织,考试全程邀请县纪委进行现场监督。

  3、责任分工。县卫健局负责对报考条件、考试内容、证明材料等各类政策的解释,按照本简章的规定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各个相关环节的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县人社局是公开招聘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按规定搭建统一的集中公开招聘平台,依法依规履行指导、监督、查纠职能,建立公开招聘工作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纠偏机制,受理举报投诉,按规定程序组织查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七、本简章由县卫健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27—86302901(泗洪县卫健局人事科)。

  监督电话:0527-86302268(泗洪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

  0527-80791057(泗洪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一纪检监察组)

  点击下载>>>

  2021年泗洪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介表.xls

  泗洪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才信息登记.doc

  2021年泗洪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疫情防控网上告知暨考生承诺书.docx

  泗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泗洪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