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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南通如皋市招聘教师公告
2021-02-01 11:51:5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为优化师资队伍结构,选拔优秀适岗人才,打造区域“美好教育”品牌,促进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建成“高质量教育县域样板、长三角北翼教育名城”,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相关规定,如皋市部分学校2021年春季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95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数量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2021年春季如皋市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德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

  3.1986年1月至2002年12月期间出生;

  4.持有规定类别的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在办理聘用前提供符合规定类别的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岗位代码15-30职教专业课考生须在办理聘用后三年内提供中职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5.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详见《岗位简介表》),及取得相应学位;

  6.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

  7.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报考条件中,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并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以及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于2021年毕业,报名时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人员。2021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可按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本次招聘相应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不得报考情形: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如皋市教育系统编制内人员,江苏省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存在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行政违法和刑事犯罪记录的人员;

  4.依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5.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方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1)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为避免网络拥堵,请考生尽早报名。

  (2)报名网址:如皋教育信息网(http://www.rgjyxx.net)。

  2.报名程序及时间部署

  (1)报名、照片上传。报名、照片上传时间为2021年2月18日9:00~2月20日17:00。照片要求: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120×160像素,jpg格式,大小不超过30KB)。

  (2)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21年2月18日9:00~2月21日17:00。如皋市教育局根据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进行审核,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有疑义的,注明缺失或需补充的内容,并要求报名者完善补充,或要求提交有关佐证材料。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注明不通过原因并退回。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请从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如皋市教育局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3-87623016,87623071。陈述申辩时间为2021年2月18日~2月22日11:00。

  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或资格初审通过后,均不得更改报名信息。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即报名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