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1年池州石台县面向全县优秀扶贫专干定向招聘乡镇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2021-01-25 21:45:1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安徽 浏览次数:0

  2021年石台县乡镇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面向全县优秀扶贫专干定向招聘工作人员,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皖人社发〔2017〕21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定向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2021年石台县面向全县在岗优秀扶贫专干定向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名,并于2021年1月22日起在石台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ahshitai.gov.cn/)、石台先锋网(http://www.stxfw.gov.cn)等网站上发布。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高中(中专)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全县连续任现职3年以上(计算开始时间以与乡镇首次签订扶贫专干聘用协议的时间为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25日)、在脱贫攻坚一线表现优秀的在岗村级扶贫专干。上述对象包括与乡镇签订扶贫专干聘用协议的、在乡镇工作的扶贫专干,不含有关单位选派的驻村扶贫专干;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三)工作作风扎实,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年龄要求为40周岁以下(1980年1月25日(含)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四)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步骤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1月25日-1月26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石台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石台县仁里镇金钱山大道就业和社保大楼三楼)。

  3、报名方式及要求: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并提供以下材料:

  报考人员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一份(见附件,考生自行下载A4纸双面打印),经所在乡镇党委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名,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如错填、手机关机、停机等原因造成无法联系到考生本人,耽误考试、聘用的,其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扶贫专干聘用协议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每位报考人员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4、资格审查

  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扶贫开发局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发放笔试准考证,由考生凭身份证于1月29日上午到石台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石台县仁里镇金钱山大道就业和社保大楼三楼)领取,不再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为确保新进人员素质,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未达到比例相应核减岗位计划数。

  (二)考试

  采取“《综合知识》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