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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春季南通如皋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1-01-25 22:40:1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为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经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如皋市人社局)核准,2021年春季如皋市卫健系统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3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

  2.1986年1月至2002年12月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年龄可放宽至1981年1月至2002年12月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年龄可放宽至1976年1月至2002年12月期间出生。计算工作经历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1月。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见《2021年春季如皋市卫健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其中“专业”条件参照《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审核。

  (二)其他条件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1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并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毕业生。

  2019年和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报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7部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精神,报考实行执业准入资格制度岗位的人员,三年内未能取得相应执业或技术资格、不能正式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将按有关规定及时终止(解除)聘用合同。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如皋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5.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6.有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2021年8月31日前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招聘单位、岗位、对象、人数、专业、学历及要求等具体信息,详见《岗位简介表》。《岗位简介表》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rsj.nantong.gov.cn,下同)、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http://www.rugao.gov.cn/rgsrsj/sydwzl/sydwzl.html,下同)、如皋市卫健委网页(http://www.rugao.gov.cn/rgswjw/rsxx/rsxx.html,下同)公告。

  三、报名安排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报名系统进行。

  1、报名网址。如皋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rgrsks.rugao.gov.cn)

  2、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1年1月27日09:00~1月30日17:00。

  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21年1月27日09:00~1月31日17:00。

  4、信息查询。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从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如皋市卫健委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3-87512783。陈述申辩时间为2021年1月27日—2月1日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