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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海南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招聘(考核)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一)
2021-01-22 20:26:4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海南 浏览次数:0

  为加强我县卫生健康队伍建设,进一步满足群众对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海南省事业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9号)、《关于深化基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琼人社发〔2018〕295号)、《关于开展基层教育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激励机制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琼人才局通〔2018〕9号)、《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方案》(保人社〔2019〕5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情况制定本公告。

  一、指导思想

  1.坚持德才兼备、专业对口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1、县直属医疗卫生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核)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2、各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核)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3、城北社区卫生服务站、城南社区卫生服务站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核)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招聘人数

  1、县直属医疗卫生单位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5人。

  2、各乡镇卫生院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24人。

  3、城北社区卫生服务站、城南社区卫生服务站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8人。

  (三)招聘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有责任心,服从领导。

  2. 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1月20日至2003年1月20日期间出生);其中初级职称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即1980年1月20日以后出生);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放宽至50周岁及以下(即1970年1月20日以后出生);

  3. 专业要求。所学专业和职称资格要与报考岗位对口(详见附件1: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核)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4. 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热爱卫生事业,愿意到基层从事医疗卫生事业工作,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行为;具有相应专业基础理论和业务知识,能够解决常见病、多发病,具有开展公共卫生服务的能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5. 在编人员应征得原所在单位及所属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开具同意报考证明,方可报考。

  6.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于2021年1月20日通过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招聘消息和公告,公告时间为7个工作日,从2021年1月20日至2021年1月28日。

  (二)报名方法。

  1.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链接:

  http://zk.h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2831

  2.报名时间

  2021年1月29日9:00至2021年2月10日17:00。

  3.报名要求

  每位报考人员仅限报考一个职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上传以下材料(以JPG图片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