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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内蒙古包头石拐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
2024-04-11 15:22:3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内蒙古 浏览次数:0

  为落实全市“双招双引一优化”会议精神,全力打造三个高地,充实各领域人才队伍力量,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改革,不断激发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活力,石拐区实施2024年人才引进工作,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包头市石拐区计划引进人才33名。详见《石拐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附件)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限户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理论方针政策,事业心强,服从组织分配,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不超过28周岁(1996年1月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以后出生),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5周岁(1979年1月以后出生);

  5.报考区属单位人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教育部教研函〔2022〕1号公布的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且取得相应学位及以上人员;

  (2)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且取得相应学位起点,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人员;

  (3)拥有当年度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院校海外硕士及以上人员(本科学历需为国内原“985、211”院校全日制本科或当年度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院校海外学士);

  6.报考医疗单位人员,需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并持有相关专业要求的资格证、职称证等;

  7.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需取得本科学历);

  8.取得博士学位人员第一学历需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本科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人员。

  9.在校期间能积极参加各种社团活动或相关专业的协会活动,有一定的社会活动能力、组织协调和文字综合能力;

  10.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列入引进范围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应届毕业生)。

  2.有关高校的分校、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定向培养和合作办学的毕业生以及民办高校毕业生。

  3.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引进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进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http://zk.sun-hrm.com/index.php/exam/?EXAMID=2738进行网上报名,按照报名系统要求如实填写信息。

  2.报名时间:从2024年4月13日9:00—4月17日17:00止;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4月18日17:00。

  为避免网络拥堵,请报考人员尽可能提早报名,避免审核不通过后因时间原因无法补充材料或改报其他岗位。

  3.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先在报名网站上签署《包头市石拐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诚信承诺书》,否则不接受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需求表》中的有关应聘要求和资格条件等,对照个人情况认真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应聘。

  (2)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高中学段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要填写上学(高中、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高校、院系、专业、学位(含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

  工作简历:截至报名开始之日前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市外公务员(参公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