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医疗卫生
2021年广州市南沙区卫生健康局招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公告
2021-01-20 17:11:1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南沙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际,公开招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岗位

  (一)招聘对象和要求

  1、应届毕业生:

  (1)具有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包含国(境)外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和符合《关于实行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试行)的通知》规定的择业期高校毕业生)。

  (2)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的港澳2021年应届毕业生。

  应届毕业生需在2021年12月31日前获得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否则取消资格。

  2、社会人员:具备招聘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具备相关的资格证和执业证。

  (二)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岗位薪酬待遇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招聘的人员根据广州市编办《印发关于核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编制的意见的通知》(穗编字〔2010〕222号)的有关精神,采取定编定岗不定人的政策执行,办理入职手续后,其待遇参照公益一类待遇执行。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及技能要求;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7.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18〕30号)中规定的户口迁入条件。

  8.报考人员年龄规定:应届毕业生和初级职称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中级职称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高级职称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

  9.港澳学习、国外留学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报考时须有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并限于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之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入职前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资格条件

  各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年龄、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止至2021年2月5日(报名截止日)。

  (三)不得报名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近3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属南沙区区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编人员(含定编定岗不定人人员)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截止日。

  四、招聘公告

  1.公告时间为10个工作日(2021年1月20日至2月2日)。

  2.公告发布网址:

  (1)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gz.gov.cn)(业务专题栏目下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版块);

  (2)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

  (3)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gzns.gov.cn/zwgk/tzgg/index.html)(政务公开栏目下的通知公告板块)。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1年2月3日上午9:00至2021年2月5日下午17:00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