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延庆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现发布2024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设置岗位9个,计划招聘教师10人(具体岗位信息详见附件1)。
二、招聘方式
招聘方式为面试,聘用人选由面试成绩确定。
三、招聘对象
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按时毕业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京籍应届毕业生须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京人社毕发〔2021〕22号)的各项要求。
两年内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可报考2024年应届毕业生岗位。两年内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是指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校2022年和2023年的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且未缴纳社会保险的毕业生。
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的留学回国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岗位需要的专业和技能;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户籍要求:北京生源须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不含户口及档案寄存在毕业学校的非北京生源毕业生);非北京生源毕业生须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的各项要求,就读最高学历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未缴纳社会保险;
(三)学历学位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四)专业要求:最高学历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
(五)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限30周岁及以下(即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限35周岁及以下(即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六)教师资格要求:须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级别和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校级教务部门开具的师范生免试证明(明确资格证学段和学科)、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相同学科的普通中、小学教师资格,高级别的适用于低级别;
(七)其他条件:须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1);
(八)须符合公开招聘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九)服务年限:北京生源毕业生不少于8年,非京生源毕业生不少于10年。服从延庆区教育委员会调剂;
(十)受过行政或刑事处罚的人员、受过党纪或政纪处分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招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招聘。
五、相关待遇
正式事业编制;被聘用的非京生源毕业生可办理户口进京手续。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报名将采取线上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24年4月25日上午9:00至2024年4月30日下午17:30,将以下材料扫描电子版发至报考学校邮箱(见附件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重复报名者将取消本次招聘所有聘用资格。请在规定报考时间内投递以下材料,逾期无效。
1.报名表(见附件2,填写打印后在规定位置由本人签字);
2.学校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推荐表须明确标注毕业生的生源地、培养方式(注明“非定向”等)、专业、学历、学制和毕业时间等。如有未明确标注的事项,还需提供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
3.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已修全部课程成绩单。成绩单如有不及格科目,不得报考;
- 202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信息中心第二批招聘应届毕业生1人公告
- 202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招聘应届毕业生2人公告
- 2024年北京昌平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第二次招聘教师公告
- 2024年度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招聘公告
- 2024年度中国健康传媒集团招聘公告
-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 2024年度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招聘公告
- 2024年度全国市长研修学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干部学院)第二次招聘应届毕业生
- 2024年度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招聘公告
- 2024年度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信息中心第二批招聘应届毕业生公告
- 2024年度中国药学会招聘公告
- 2024年度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事项受理服务和投诉举报中心招聘公告
- 2024年度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宣传中心招聘公告
- 2024年度国家医疗保障局大数据中心招聘应届毕业生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