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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重庆渝中区第一季度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2021-01-20 10:17:3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重庆 浏览次数:0

  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内容包括《综合基础知识》,分值约占70%;《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分值约占30%)。考试大纲参照《重庆市2020年公开招(选)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大纲》(2020年6月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内容执行(详见附件6)。

  (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在笔试后、专业技能测试前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在渝中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cqyz.gov.cn/)另行通知。

  进入专业技能测试人员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以及岗位要求的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由招聘方现场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资格的相符性。具体应提供的证明材料详见《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附件3)。

  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专业技能测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专业技能测试者,取消专业技能测试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1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向应聘人员说明原因。

  应聘人员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在现场资格审查环节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加盖公章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4),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在本环节之后的招聘各环节再次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三)专业技能测试

  本次公开招聘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的人员,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5: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进入专业技能测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

  专业技能测试采取说课或试讲等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基本合格线为70分。专业技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进入综合面试的人选,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2:1比例,在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达到基本合格线的考生中,根据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进入综合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若因应聘人弃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四舍五入处理),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四)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区教委组织实施。综合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等事项在渝中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cqyz.gov.cn/)另行通知。

  综合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分值100分,时间不少于10分钟。

  组织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综合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综合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五)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

  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40%。

  考试考核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渝中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cqyz.gov.cn/)予以公示。

  考试考核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考试考核总成绩未达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若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公共科目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学历、职称及职(执)业资格高者优先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渝中区人力社保局会同区教委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渝中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