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面试按照我校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官网网站上公布(网址:http://www.jmi.edu.cn)。面试方式将通过短信方式告之应聘人员。没有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六)面试考试的合格线为该项考试(测试)总成绩70%。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其面试合格线为面试总成绩的70%。
(七)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按40%、面试成绩按60%计入最终的总成绩。
本次招聘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计划在5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各部门的网站名称也可以列在此处)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选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不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专职辅导员与学校签订5年以上(含)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须在本校辅导员岗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辅导员岗位。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聘用审批后,在30天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取消聘用资格。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86176916
联系人:宋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纪委部门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25-86176977
联系人:张老师李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23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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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0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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