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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2021-01-18 21:50:40   地区:江苏   浏览:0

  (五)面试按照我校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官网网站上公布(网址:http://www.jmi.edu.cn)。面试方式将通过短信方式告之应聘人员。没有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六)面试考试的合格线为该项考试(测试)总成绩70%。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其面试合格线为面试总成绩的70%。

  (七)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按40%、面试成绩按60%计入最终的总成绩。

  本次招聘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计划在5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各部门的网站名称也可以列在此处)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选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不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专职辅导员与学校签订5年以上(含)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须在本校辅导员岗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辅导员岗位。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聘用审批后,在30天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取消聘用资格。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86176916

  联系人:宋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纪委部门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25-86176977

  联系人:张老师李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23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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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岗位表.xlsx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0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