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高等院校招聘 >> 职业院校教师
2021年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招聘公告
2021-01-18 21:52:0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院校。学院地处滕州市城区,这里因国家级红荷湿地公园、科圣墨子和百工之首鲁班故里驰名中外。学院目前占地1000亩,建筑面积28.4万平方米,教职工499人,其中教授、副教授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133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236人,全日制在校生10600人。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53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职业院校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8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拟招聘60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2021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引进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

  (五)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且其他资格、资质及证书(含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均须于2021年1月21日之前取得;

  (六)应聘高级岗位的,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5年1月21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的,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0年1月21日以后出生);应聘初级岗位的,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21日以后出生);

  (七)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附件4),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1年1月21日为截止日期。

  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有关具体要求,详见《枣庄科技职业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枣庄科技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zzkjxy.com/)、滕州市教体育局网站(http://www.tengzhou.gov.cn/zzq/zfbm/jyj/)以及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tengzhou.gov.cn/zzq/zfbm/rsj/)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1月21日-1月27日。

  2.报名方式:采取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枣庄科技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和《报名信息简表》(附件5),并将报名登记表及其他报名材料电子版以压缩包方式发送至mawenchao@vip.163.com,电子邮件名称的主题词格式为“岗位名称+学位学历+毕业学校+姓名”。

  3.报名材料:

  (1)《枣庄科技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及《报名信息简表》;

  (2)身份证扫描件(请上传正反面);

  (3)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扫描件;

  (4)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扫描件;

  (5)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交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