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体检工作由安康市富硒产品研发中心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在二级以上医院或专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以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由高到低递补一次。体检的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由安康市富硒产品研发中心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行为等情况。
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在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由高到低递补一次。
(六)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安康市人民政府网站、安康市人社局、安康市富硒产业发展办公室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不再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合格者,报请市人社局审核后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通知书到用人单位报到,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人事、工资、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按岗位聘用的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一年,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有关要求
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所有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要按照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严格执行,遵守保密和回避相关规定,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应聘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915-3215988(市富硒产业办政办科)
监督电话:0915-3214413(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
六、未尽事宜由安康市富硒产品研发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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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富硒产品研发中心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docx
安康市富硒产品研发中心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职位表.docx
安康市富硒产业发展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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