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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永州市江永县招聘县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检验中心工作人员公告
2021-01-15 21:42:54   地区:湖南   浏览:0

  (五)公示

  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各阶段的工作完成后,都要将结果进行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接受考生的咨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对因考生在体检、考察环节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按招聘计划从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两次。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经江永县公开招聘县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检验中心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报县委、县政府决定,由用人单位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花名册》和《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签订聘用合同。招聘单位应在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后15日内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服务方式、服务岗位、试用期、服务期限、工作职责、工资福利待遇、违约责任等,试用期6个月。被聘用人员为应届毕业生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间享受用人单位的有关待遇,服务期必须为5年以上。办理聘用手续后,如发现弄虚作假、故意隐瞒实情或不负责任提供不实证件或资料的,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六、本次招聘江永县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检验中心工作人员的管理及待遇

  1、编制管理:本次所有被录用人员试用期满后,按用人单位性质纳入县事业编制管理。

  2、服务期:本次所有被录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不低于5年。

  3、工资待遇:按照国家、省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同等人员的待遇标准执行。

  七、纪律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招聘条件及规定程序办事,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的发生。对招聘录用过程中反映出来的问题,要及时处理,确保招聘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对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次招聘工作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本公告由江永县公开招聘县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检验中心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江永县人社局专技股0746—5751256

  监督电话:

  江永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组0746-5730728

  点击下载>>>

  1:2021年江永县公开招聘县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检验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2:2021年江永县公开招聘县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检验中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中共江永县委组织部

  江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