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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永州市江永县招聘县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检验中心工作人员公告
2021-01-15 21:42:54   地区:湖南   浏览:0

  报名成功后,原则上不允许更改。

  注意事项:报名时,一定要全程佩戴口罩,做好新冠疫情防控。近一月内有发烧、咳嗽等症状和来自高风险疫区或与感染新冠肺炎人员有接触进入永州须按规定需要隔离的人员,必须要委托人代报名。

  4、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专业审核参照《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进行。当前,因高校专业设置、修改较频繁,未列入本专业目录的情形可能存在,此类专业的考生报名具体由招录单位根据考生所学课程与岗位所招专业进行对比认定,并报招考领导小组批准并备案。报名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审查不符合规定资格条件的,取消录聘资格。

  (二)考试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实施意见》(湘人社发〔2016〕64号)和《关于加强我省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湘人社发〔2016〕91号)等文件精神,本次江永县公开招聘县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检验中心工作人员采取考试的方式进行招聘。考试分为笔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两部分,考试总成绩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

  1、笔试

  ①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笔试时,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及正式有效身份证。

  ②笔试时间及地点:2021年2月2日上午9:00-11:00,地点详见准考证。

  ③领取准考证时间:笔试前三天,考生携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江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准考证。

  2、面试

  ①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综合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②确定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出现末位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入围面试。若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面试对象。凡经批准笔试降低开考比例的岗位,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1:3)的岗位,此类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成绩须达50分以上(含50分),方可进入面试。笔试后,如被确定为面试对象,无特殊原因不得缺席面试。

  当出现报考人员因特殊原因放弃面试资格的情况,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2比例重新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应在面试前五天告知江永县人社局。面试公告发布后,不再重新确定面试入围人员。

  ③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准考证》和正式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

  (三)体检

  面试工作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公开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实际面试人数低于或等于岗位招聘人数的,面试成绩需达到70分(总成绩100分)方可确定为体检对象。按照《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的有关规定,由江永县委组织部、江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同用人单位统一组织体检。同时,根据《关于把毒品尿液检测纳入国家公职人员体检内容的通知》(永禁毒办〔2019〕25号)要求,将毒品尿液检测纳入体检范围。毒品检测呈阳性的人员,不予聘用。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考察

  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的重点是应聘人员的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以及遵守国家法规等情况及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