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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辽源市东丰县面向高等院校专项招聘高中教师公告
2024-04-03 17:06:0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吉林 浏览次数:0

  为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不断提高我县高中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根据《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东发〔2019〕33号)及《东丰县关于开展教师专项招聘工作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同意,面向2024年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开展高中教师专项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有2个事业单位10个岗位招聘高中教师17人。其中东丰县第二中学(吉林省重点高中)招聘学科教师11人;东丰县第三中学(普通高中)招聘学科教师6人。具体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东丰县2024年面向高等院校专项招聘高中教师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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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招聘范围

  拟面向东北师范大学等教育部部属师范院校、吉林大学、吉林师范大学招聘2024年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4.身心健康,具有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相应专业和级别的教师资格证书;

  6.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对口(本科及硕士研究生学历人员所学专业与申报岗位学科要求专业相同,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所学专业与申报学科相同或相近);

  7.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8.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2025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4年毕业生。同时,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3.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行为、学术不端或存在道德品行问题、曾因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学校退学或开除处分的人员;

  4.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严重作弊行为的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的回避关系的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采取“网络报名+现场面试”方式进行。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和考试费用。

  (一)网络报名

  1.报名方式: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受理,采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4年4月2日至2024年4月9日,逾期不予受理。

  3.报名要求:考生将报名材料电子图片命名后,存入文件夹,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dfxjyjrsk@163.com,邮件标题格式为“东丰县高中+岗位名称+姓名+联系电话”,例如:东丰县高中数学教师张三15500000000。

  需提交的报名材料如下:

  (1)《东丰县2024年面向高等院校专项招聘高中教师报名表》(附件2)(报名表中照片为近6个月内蓝底正面小2寸免冠照片);

  (2)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3)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学校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

  (4)应聘学科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或相关证明;

  4.注意事项:

  (1)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它岗位;

  (2)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需求等资格条件方面问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3)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完全一致;

  (4)考生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与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考生提供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采取“网络审核+现场确认”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