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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吉林白山市抚松县面向普通高等院校招聘高中教师公告
2024-04-01 15:22:2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吉林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关于科学做好2024年度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函〔2024〕15号)精神,采取进校园招聘的形式,面向东北师范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辽宁师范大学和吉林师范大学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高中教师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10个岗位,15名高中教师,具体招聘岗位及岗位条件详见《2024年抚松县面向普通高等院校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其它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2024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6.202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在2024年1月1日—2024年7月31日间获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2024年应届研究生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期间获得相应的毕业证和学位证。毕业证、学位证有一个时间为2024年的,视为2024年毕业生。

  7.拟聘人员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已经通过相应教师资格证笔试和面试考试未进行认定的,需提供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单、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证)。

  8.具备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年龄、学历等条件,详见《2024年抚松县面向普通高等院校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设定,并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三)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和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和委培单位同意,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原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因严重违纪违规被禁考仍在禁考期的人员。

  4.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2025年1月1日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4年毕业生。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现役军人。

  6.“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等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情形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四、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辽宁师范大学。

  时间:2024年4月8日8:30至2024年4月8日16:30。

  地点:辽宁师范大学本科招生与就业处。

  2.东北师范大学。

  时间:2024年4月9日8:30至2024年4月10日16:30。

  地点:东北师范大学就业中心楼多功能厅(五)。

  3.哈尔滨师范大学。

  时间:2024年4月11日8:30至2024年4月11日16:30。

  地点:哈尔滨师范大学松北校区崇师楼。

  4.吉林师范大学。

  时间:2024年4月12日8:30至2024年4月13日16:30。

  地点:吉林师范大学四平校区双创中心4楼401室。

  (二)报名要求

  1.考生只能用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考试的视为无效。

  2.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多岗位报名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它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