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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宁夏吴忠市农业农村局自主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2021-01-12 17:50:3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宁夏 浏览次数:0

  2.网络报名。不能前往招聘现场的应聘人员可以根据自身实际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网络报名。应聘人员将本人报名表、电子照片、报名所需各类材料扫描件建立压缩包(以“姓名+应聘岗位”命名)发送至wzsnyncjbgs@163.com。

  应聘者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须按照要求填报相应的报名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

  (三)资格审查。应聘人员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报名,要对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吴忠市农业农村局根据实际情况,在报名结束后汇总报名人员信息,在组织面试(考核)前再次复核应聘人员资格。资格审查严格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进行,准确把握审查标准,统一审查尺度,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者,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四)面试。

  1.在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和吴忠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监督指导下,由吴忠市农业农村局依法依规自主组织实施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人员名单在吴忠市人民政府网、吴忠市农业农村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同时还将通过打电话、发信息等方式通知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试人员。

  3.参加面试的人员顺序采取抽签的办法确定。

  4.面试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业务能力、工作技能、现场反应及沟通协调能力等方面内容,面试采取半结构化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时间15分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否则取消其应聘资格。

  5.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所有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个数字,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通过加试题的方式解决,最后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五)体检。

  1.体检工作由吴忠市农业农村局按照公开招聘要求自主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

  2.应聘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吴忠市农业农村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以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应聘者要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4.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应聘者,应另外承担复检相关费用。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吴忠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

  1.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2.考察中发现因个人品德差、有不良政治或诚信记录的,不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以及存在其他不宜进入事业单位工作情形的,经吴忠市农业农村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可取消应聘资格。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可暂缓作出考察结论。自暂缓作出考察结论之日起90日内,上述调查或司法程序仍未终结的,一般应终止招聘程序。必要时,经吴忠市农业农村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可以延长30日。

  (七)公示及聘用。

  1.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由吴忠市农业农村局确定拟招聘人员公示名单后,在吴忠市人民政府网、吴忠市农业农村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反映的问题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招聘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招聘资格。取消招聘资格后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吴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办理招聘手续。

  2.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确立人事关系,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3.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岗位条件中有最低服务期限的,用人单位应在签订的聘用合同中约定最低服务期限,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