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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至2月北海市教育局面向全国开展招聘教育人才工作公告
2021-01-12 17:51:48   地区:广西   浏览:0

  (六)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五、招聘流程

  (一)发布公告。2021年1月在北海市政府门户网站北海市教育局信息公开栏(http://xxgk.beihai.gov.cn/bhsjyj/index.html)、北海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及全国相关招聘信息网、各相关师范院校等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审查。

  1.现场报名。应聘者现场递交个人简历和报名表,用人单位接受应聘者的咨询,初步了解应聘者的基本情况,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填写《北海市教育局面向全国招聘优秀教育人才报名登记表》、收集应聘者的材料,通知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

  2.网络报名。应聘者下载《北海市教育局面向全国招聘优秀教育人才报名登记表》,同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及简历等个人求职材料电子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

  3.资格审查。依据招聘岗位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应如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不符合条件及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组织考试(面试、笔试)。

  1.面试。面试分文科类、理科类、综合类进行,面试包括现场试讲和答辩。

  2.笔试。根据有关规定,本科生(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生除外)需参加笔试,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笔试的本科生名单。研究生和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生不用笔试。

  3.拟录。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研究生、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近5年毕业的公费师范毕业生,直接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用人员;其他本科生经过笔试合格后,根据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人员。

  (四)签订就业意向协议。经双方商谈同意,可现场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如商谈后排在拟录用岗位首位的应聘者个人提出放弃录用,则顺次与下一名次应聘者商谈。以此类推。

  (五)办理聘用手续。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人员,属应届毕业生的待取得学历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应证书后,符合全部条件的按录用程序并经体检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其他已具备全部资格条件证件材料的往届生或在职在编教师,经体检合格后,即可按照录用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体检工作由北海市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如因个人原因造成聘用手续不能及时办理,后果由本人承担。

  六、相关政策及福利待遇

  (一)此次招聘人员按照聘用教师控制数的相关政策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85号)精神,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使用管理的主要相关政策如下:

  1.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不办理入编手续,在有空编的情况下,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可通过考核直接办理入编手续,可按本单位原聘岗位等级聘用,可通过考核担任学校副职领导。

  2.人员待遇。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3.人员流动。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可以在本县域(市直教育系统)内流动。跨县流动到其他事业单位的,须参加流入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按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确定岗位等级。

  (二)正式聘用后除可以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薪酬待遇外,还可以享受以下北海市引进人才的相关待遇:

  1.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近5年获得省级及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名校长”或“名教师”等荣誉称号以及同类荣誉称号的校长或教师给予每人20万元的安家补贴。

  2.“双一流”师范院校和省级重点师范院校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给予每人15万元的安家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