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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黔西南州扶贫开发办公室考聘事业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1-01-12 17:53:3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贵州 浏览次数:0

  根据《关于黔西南州州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州委办字〔2014〕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机构改革后州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及审批程序的通知》(州组通〔2019〕125号)文件精神及年度空编补员计划(州机编办字〔2020〕156号),经黔西南州扶贫开发办公室党组研究,决定从全州党政群、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中公开考聘4名专业技术人员。为确保考聘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工作实际,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公开考聘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做好此次考聘工作,成立黔西南州扶贫开发办公室公开考聘事业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考聘工作领导小组)。考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考聘工作日常事务。

  疫情防控:本次考聘疫情防控工作由黔西南州扶贫开发办公室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实施。

  二、原则及方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考聘。

  三、考聘计划及职位

  黔西南州扶贫开发促进中心事业专业技术人员4名(专业技术等级不限),详见《黔西南州扶贫开发办公室2021年公开考聘事业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附件1)。

  四、考聘范围及条件

  (一)考聘范围

  1.黔西南州党政群、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抽调到州脱贫攻坚指挥部工作6个月以上或在各县(市、新区)扶贫系统工作3年以上的在编在岗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

  2.依据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考聘。

  (二)考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2月30日以后出生),抽调到州脱贫攻坚指挥部工作的可适当放宽;

  4.未抽调到州脱贫攻坚指挥部工作过,在县(市、新区)扶贫系统工作3年以上的需经相关县(市、新区)扶贫部门推荐报名;

  5.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在编事业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如管理岗位人员或行政(参公管理)人员报考,本人须书面承诺放弃原管理岗位职级或行政(参公管理)身份,聘用后按专业技术岗位相关规定执行;

  7.符合公开考聘职位要求的和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条件的。

  本次考聘涉及到的有关时间计算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4.按照国家和省、州有关规定,招录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5.尚在新录用试用期的;

  6.2007年1月1日以后未经州人社部门审核同意招聘的事业人员;

  7.按《事业单位公开考聘人员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有存在回避情形的;

  8.对转任有限制性规定的和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形的。

  五、考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考聘采取自愿报名和组织推荐的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需如实填写《黔西南州扶贫开发办公室2021年公开考聘事业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经所在工作单位党委(组)及所属县(市)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盖章(垂管单位报考人员经所在单位党委(组)及上级主管部门党委(组)审核同意盖章)。

  各县(市、新区)推荐报考的,报考人除需填写《黔西南州扶贫开发办公室2021年公开考聘事业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外,还需由所在县(市、新区)扶贫部门填写《黔西南州扶贫开发办公室2021年公开考聘事业专业技术人员推荐表》(附件3)并盖章。各县(市、新区)扶贫部门只可择优推荐1名同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