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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四川玄武岩纤维新材料研究院(创新中心) 引进人才公告
2021-01-09 22:19:33   地区:四川   浏览:0

  四、相关待遇

  (一)薪酬待遇

  1.基本薪酬按照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年终绩效奖励根据年度绩效考核参照广安市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奖励的标准执行。

  2.引进高层次人才试用期满后,根据本人意愿享受我市引进人才优惠政策。选择管理岗位的硕士研究生按8级职员岗位确定工资待遇,博士研究生按7级职员岗位确定工资待遇;选择专业技术岗位的硕士研究生按专技10级岗位享受工资待遇,博士研究生按专技8级岗位享受工资待遇。

  3.给予紧缺类专业人才特殊激励报酬。

  上述1-3项,硕士研究生薪酬待遇每人每年12万元-18万元左右,博士研究生薪酬待遇每人每年15万元-25万元左右。

  4.给予高层次人才安家补助5万-70万,具体由研究院研究决定。安家补助按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发放40%,第三年30%、第五年30%的比例发放。若在广安购买住房,根据购房合同可提前全额支付。

  5.参照《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十六条政策〉的通知》(川委办〔2016〕47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扩大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人事自主权十条政策〉的通知》(川人社发〔2017〕15号),在科研项目绩效支出、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科技奖励、横向项目经费、技术服务(含技术开发、技术培训和咨询)所获收益等方面给予薪酬激励。

  (二)其他

  四川玄武岩纤维新材料研究院(创新中心)引进的博士配偶和子女,符合国家和广安市有关人事调配政策和规定的,四川玄武岩纤维新材料研究院(创新中心)可协调办理其人事调动手续;配偶(身体健康)没有正式工作,由四川玄武岩纤维新材料研究院(创新中心)协调解决其就业;子女在教育阶段的,由四川玄武岩纤维新材料研究院(创新中心)协助办理在公立优质学校就读。

  联系电话:广安市人才办0826-2331719

  研究院唐老师:13398436368

  刘老师:18523188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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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四川玄武岩纤维新材料研究院(创新中心)引进人才职位一览表.docx

  2.四川玄武岩纤维新材料研究院(创新中心)引进人才报名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