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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聊城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2021-01-07 22:46:5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根据学院发展、专业建设及岗位空缺的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水城优才”工程激活人才制度效能的意见(试行)》(聊发﹝2020﹞14号)等文件精神,现将聊城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博士学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要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事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人员范围

  学院在专业建设、科研等方面急需的博士研究生。

  三、招聘岗位及计划

  招聘岗位和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聊城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表》(附件1)。本次公开招聘人员属于人员控制总量管理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通过个人申请、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环节,确定聘用人员。

  (一)个人申请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21年12月31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所需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lczyjsxyzzrsc@lc.shandong.cn)进行报名。所需材料电子版要按“报名表+其他材料”的顺序压缩成文件包发送,所有材料需转换成PDF文件格式。压缩包及邮件均需命名为“专业+姓名”。

  应聘人员必须如实、全面、详细地填写相关内容,按规定的报名时间提交报名信息(每人限报1个岗位),对于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网上报名成功后,应聘人员需进行电话确认(联系电话:0635-8334891、8334328)。

  3.报名需要提交的电子版材料

  (1)《聊城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附件2),表中照片处需插入本人近期1寸正面照片(纯色背景);

  (2)符合岗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报告(须在提交报名信息前取得);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国内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需提供《就业推荐书》或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专业)学位证明,并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身份证(正反面);

  (4)在职应聘人员须提交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当时提供确有困难的,由本人申请,经学院同意,可在考察阶段提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附件3);

  (5)个人工作业绩证明材料:如承担的科研课题,取得的科研成果获奖证书、荣誉表彰证书、高层次人才荣誉称号,发表的论文、著作等;

  (6)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报考条件:如中共党员证明、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

  以上材料生成电子文档,通过邮件方式一并报送。

  (二)资格审查

  聊城职业技术学院由专人负责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收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学院按照即报即审的原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该项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及审查相关事项见聊城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告。由于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交相关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含1寸同底版照片3张)。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查以及未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