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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天津蓟州区金融服务中心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2021-01-06 21:38:4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天津 浏览次数:0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规定,经区政府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现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天津市户籍。

  应届毕业生指2021年毕业且未落实工作的人员,以及毕业2年内离校未就业将档案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托管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的人员。2019、2020、2021年毕业的能够提供报到证或派遣证的非全日制毕业生可按应届生对待。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品行良好。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2021年毕业生需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应在报名时已取得学历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认证书。

  (五)招聘岗位所需各类资格证件、天津户籍(含集体户口)、工作经历及报考年龄的计算截止日期均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即2021年1月14日。“30周岁以下”是指1990年1月14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5年1月14日及以后出生。

  (六)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七)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八)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5、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计划

  具体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详见《蓟州区金融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蓟州区金融工作局组织实施,蓟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业务指导。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布招聘信息、报名与缴费、笔试、面试等工作均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负责。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信息(2021年1月5日—1月13日)

  在中天人力资源网(www.cnthr.com)、蓟州人力网(www.jizhourenli.com)上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缴费

  本次招聘报名与缴费均在中天人力资源网(www.cnthr.com)上进行。

  报考人员在正式报名前需将本人近期1寸半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背景色为蓝、白、红三种颜色之一),通过扫描仪、数码相机等设备制作成电子文件(.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小在200K,横3.5cm,竖5.3cm以内),务必按要求提前准备并在填写报名表时上传至相应位置。

  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站发布的消息并保持报名表中填写的手机号码畅通,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或者资格复审所产生的问题,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得再对报名表进行修改,如因个人原因填报错误,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