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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马鞍山市中心血站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公告
2020-12-28 22:15:25   地区:安徽   浏览:0

  (2)因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面试人选空缺的,按同岗位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面试当天放弃的,不再递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否则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3.成绩合成

  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4:6的比例合成为考试最终成绩。上述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最后一名如合成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高者录用。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体检人选按选聘计划数,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合格人选缺额的,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解决。

  2.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信用状况等。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者不参加体检、考察,出现报考岗位缺额的,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4.体检工作由马鞍山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由马鞍山市中心血站负责组织实施。

  (五)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报市相关部门备案,在马鞍山市人才网公示3天。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可以向市中心血站或驻会纪检组反映。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报批或备案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新进工作人员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相关政策和待遇

  根据《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规定,由马鞍山市中心血站负责聘用人员日常管理。新进人员与马鞍山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期限一般3年。发生劳动争议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及双方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或用工协议相关条款执行。

  一经聘用,待遇参照市人社局、市财政局会同市委编办制定的《关于印发规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薪酬待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马人社〔2020〕13号)标准执行(包括工资、奖金、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纳等)。

  五、监督检查

  为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选聘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有关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全过程实行监督检查。

  本《公告》由市中心血站和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招聘过程中,将及时在"人力资源招聘群"公布各个环节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可及时查询。

  报名咨询:0555-2486411(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0555-2366581(市中心血站)

  监督举报:0555-2366507(马鞍山市纪委驻市卫健委纪检组)

  0555-2366588(市中心血站监察室)

  (电话自公告发布后启用,在工作日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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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岗位计划表.docx

  报名登记表.doc

  报考诚信承诺书.docx

  马鞍山市中心血站

  马鞍山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