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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内蒙古鄂尔多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简章
2020-12-25 17:01:3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内蒙古 浏览次数:0

  4.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凡是在开考前未报到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5.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事先设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和考察

  1.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具有优先条件者进入,均具有优先条件的,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相同的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2.体检工作由市疾控中心具体实施,体检医院由招聘考务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己负责,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1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指标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体检结果报人社部门备案。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经考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后依次递补。体检工作结束后按照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3.考察工作由市疾控中心具体实施。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核对象的综合素质,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以上情况形成书面考察材料,报人社部门备案。报考人员应在20日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对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经考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后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1.市疾控中心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鄂尔多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及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7日。

  2.公示无异议后,市疾控中心将聘用报告和拟聘人员花名册报市卫健委批准后报市人社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3.在本次招聘聘用通知下发前,出现考生被录用为公务员或通过公开招聘聘用到其它事业单位等情况造成岗位空缺,经考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后依次递补。

  4.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5.市疾控中心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与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6.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条款规定,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四、纪律和监督

  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制度。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考聘用工作公平、公正进行,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前须签订《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承诺书》,并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考聘用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违纪后三年内不允许参加鄂尔多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五、其他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任何阶段及试用期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