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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黔东南州台江县人民医院第六阶段引进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方案
2020-12-23 22:50:0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贵州 浏览次数:0

  (3)提交就业推荐表的拟聘试用考核合格人员在2021年7月31日前未能提供毕业证及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4)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面试人员,我院将在引才微信群或电话联系的方式通知考生参加面试,请考生务必保持电话通畅,否则后果自负。

  (5)报名证件原件审核时间另行通知,通知方式将在引才群内或电话联系。

  (三)考试方式

  (1)面试:采取线上面试方式进行。

  (2)面试时间:待定

  具体的面试时间将通过医院引才微信群或电话方式通知,考生务必关注医院引才微信群信息和保持电话畅通。

  (3)面试工作由台江县人民医院负责组织实施,台江县卫生健康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国投公司等单位负责全程监督指导,面试考官由县卫生健康局、县人民医院领导及专家组成。面试工作主要考察报考者综合素质及适应所报考岗位工作等能力情况。

  (4)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小数,面试成绩须达70分以上方能进入下一个环节。

  (5)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无效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资格。

  (四)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

  面试结束后,根据《实施方案》规定,按各引进岗位计划数与引才报名人数1:1的比例从考生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对象(同一职位入围体检人员出现末位成绩并列的,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为体检对象);确定为体检对象的人员须与台江县人民医院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

  面试成绩、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台江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ztaijiang.gov.cn/)公布。

  六、体检

  1.体检对象:通过面试,成绩入围体检并与台江县人民医院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的人员列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黔人社厅发〔2010〕6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2.体检工作由台江县人民医院自行组织安排。入围参加体检的人员需自带一张近期免冠照片并在本医院规定的时间、地点内进行体检,其他医院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台江县人民医院人事科组织人员对被考察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拟聘用资格:

  1.受过公安机关治安处罚及以上处罚的;

  2.曾经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6.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7.有不诚信考生不良记录的;

  8.有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八、聘用审批

  1.经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台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taijiang.gov.cn/)进行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拟聘公示。

  2.如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查实清楚的,待查实清楚再决定是否聘用。

  3.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与台江县人民医院签订聘用合同书。

  4.临床医学专业、麻醉学专业的聘用人员,可按医院规定分期给予安家补助费10万元。

  5.享受台江县人民医院带薪规培或带薪读研、安家补助费等待遇的聘用人员,服务年限至少在本院服务满8年以上(不含规培或带薪读研时间);未享受带薪规培或带薪读研、未享受安家补助费等待遇的其他聘用人员,也须在本院服务满8年以上。

  本次人才引进,如遇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按《实施方案》规定程序和条件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