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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高素质人才(专职辅导员)公告(第二批)
2020-12-23 23:00:24   地区:江西   浏览:0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体检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如出现违规现象,参照《关于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录用体检工作实行责任追究的意见》(抚人字[2005]21号)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抚州市人社局门户网、抚州市人事考试网公示。

  七、考察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者。考察工作由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具体实施,主要考察招聘对象的现实表现、职业道德、专业能力、工作实绩等,同时核实其资格条件。

  八、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后报抚州市政府审批,同意后再由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办理聘用手续。

  九、签订合同

  由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程序办理岗位聘用手续,服务期不少于5年。新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相关规定执行。

  十、递补

  1.在本次公开招聘环节中,如因资格审查、体检、考察认定不合格或放弃而出现的缺额,经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抚州市人社局同意,可从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2.在初聘当年度内,如果出现因个人原因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以双方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一年内),经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申请报抚州市人社局同意后,可在测评成绩合格的未聘用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十一、其他事项

  1.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15日未报到,经抚州市人社局确认,作自动放弃处理。

  2.凡符合抚州市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的,凭人才认证卡享受《抚州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所规定的工资待遇、奖励补贴、住房保障、配偶安置和子女入学等优惠政策。

  十二、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一)咨询电话

  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0794-8737766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场科:0794-8222293

  (二)监督举报电话

  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0794-8767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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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20年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素质人才(专职辅导员)公开招聘岗位表.xls

  2:诚信报考承诺书.docx

  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x

  4:高素质人才(专职辅导员)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