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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海南省澄迈县人民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54人公告
2018-05-08 18:09:19   地区:海南   浏览:0

 

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和《中共澄迈县委办公室、澄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我县机关事业单位自聘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澄办发〔2013〕133 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54人,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和岗位

本次面向全国招聘专业技术人员54人。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2:澄迈县人民医院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

二、招聘人员条件

(一)报考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7.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年龄按截至报名时间当月底计算;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5.近五年内因医疗事故或重大过失行为受过执业纪律处分的;

6.违反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8年5月14日至6月14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周末除外),逾期报名无效。

(二)报名方式:将报名材料寄到澄迈县人民医院邮箱(hncmyy166@163.com)或直接到澄迈县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科报名,联系电话0898-67607215。

(三)报名要求:见附件1-2。凡应聘者不按附件要求提交资料、填报虚假或错填信息而造成审核未通过的,后果由填报人承担。

四、资格审查

(一)初审:澄迈县人民医院按照报名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初审人员将在澄迈县政府网站“公开公告栏”公布名单。

(二)复审:通过初审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到澄迈县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科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必须提交以下证件原件:(1)身份证;(2)毕业证;(3)学位证;(4)近期免冠正面1寸同底彩色照片3张(其中1张贴报名表,2张贴准考证及存根);(5)执业医师资格证、医师资格证;(6)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专业资格证或相关职称证书。通过复审人员将在澄迈县政府网站“公开公告栏”公布名单。

五、考试时间、地点和方式

(一)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试方式:考试分为技能操作考试和面试两部分,均实行百分制。按技能操作考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60%、40%的比例计入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技能操作考试分数×60%+面试分数× 40%+附加分。

(1)技能操作考试:由澄迈县人民医院委托国家医师资格考试临床实践技能考试基地抽调专家进行考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技能操作考试低于60分的,不予入围面试。技能操作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澄迈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示栏”公布成绩。(2)面试:面试考官从本院领导专家中抽调,面试满分为100分,当场打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主要内容包括仪表仪态、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面试时间和地点将另外通知,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澄迈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示栏”公布成绩。

 

(3)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等于技能操作考试分数×60%+面试分数×40%+附加分。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 位,在综合成绩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以面试成绩高分者优先录取。附加分计算:具有中级职称以上的人员加5分;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加5分;在澄迈县卫生系统工作,未满一年的加2分,满1年未满2年的加3分,满2年未满3年的加4分,满3年以上的加5分,工作年限按截至报名时间当月底计算。

(4)对中级职称以上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和在澄迈县卫生系统工作满二年并取得执业资格证的人员,综合成绩分数达到60分的,优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