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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引进高学历人才公告
2020-12-17 22:06:22   地区:河南   浏览:0

  3.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因孕期等特殊原因不能完成所有体检项目的,经本人申请可延期体检。

  5.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引进专业缺额的,不再递补。

  (九)考察

  1.考察工作由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引进高学历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

  2.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以及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引进高学历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考察组,采取函询与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对考察人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期间不能按时提供人事档案和相关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3.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引进专业缺额的,不再递补。

  (十)公示聘用

  1.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www.pyjkq.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影响聘用问题的,查实后取消聘用资格。

  2.被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3.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由聘用单位进行综合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4.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专业缺额不再递补。

  六、其它事项

  (一)本次引进在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引进高学历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办公室设在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劳动局。

  (二)《2020年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引进高学历人才公告》及相关引进信息在指定网站发布,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到每位报考人员。报考人员一定要密切关注引进指定网站发布的关信息。未按时、按要求参加各引进环节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三)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并全面正确理解关于本次引进的公告内容,严格按照引进公告的规定和程序报考。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专业要求的资格条件。凡在报名资格条件上弄虚作假,或在引进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引进纪律行为的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市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责任。

  (四)本次引进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为确保引进工作公平、公正,相关人员要严格执行保密、回避等纪律,整个引进过程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和社会广泛监督。

  (六)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应试者参加考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前应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健康码为绿码及体温测量合格的方可参加,具体以网站通知、准考证等要求内容为准。报考人员在各个环节都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

  (七)本次高学历人才引进工作由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集中实施,具体工作单位由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统一安排调配。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由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引进高学历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劳动局0393-6686590

  监督电话: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监察工委0393-6689619

  点击下载>>>

  2020年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引进高学历人才计划表.xlsx

  2020年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引进高学历人才报名登记表.docx

  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引进

  高学历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