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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濮阳市清丰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学历人才公告
2020-12-17 22:06:30   地区:河南   浏览:0

  4、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人员及时对报名人员的相关信息逐一进行网上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

  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期间登录濮阳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对初审意见有异议的,应及时与审查单位联系。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应按要求补充或更换,并在报名期限内提交。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进行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报名期间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12月28日09:00至12月30日19:00。

  5、报考岗位的确定: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数与岗位拟引进人数比例等于或小于3:1的岗位,报考人员直接进入资格复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通过考核或面谈后进入体检、考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获得学士学位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免笔试,直接进入资格复审。

  递减、取消、调整岗位情况及笔试岗位在清丰县人民政府网(www.qingfeng.gov.cn)公布。

  6、打印笔试准考证。已通过资格初审需笔试的岗位报名人员,于2021年1月7日9:00至1月9日9:00期间登录濮阳市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未及时打印或丢失准考证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三)笔试

  笔试设一门综合试卷,闭卷考试,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二代临时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疫情防控相关健康证明参加笔试。笔试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者,不得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清丰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四)现场资格复审

  1、笔试岗位按照参加资格复审人数与拟引进人数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选,与免笔试的报考人员一并进行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时间、地点等信息在清丰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3、资格复审须考生本人参加,并携带以下材料:资格复审表一式2份(从清丰县人民政府网站打印)、与报名时上传照片同版的近期2寸彩色免冠正面照片2张、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二代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报考岗位有资格条件要求的,还需提供相应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疫情防控相关健康证明;清丰县域以外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含已辞职但手续未办结人员)还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经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合格后,退回材料原件,留存复印件。

  4、资格复审不合格、本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提交复审材料或复审材料不完整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环节。因资格复审达不到要求出现的人员空缺,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延进行资格复审。

  (五)面试

  1、根据资格复审情况,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和领取面试通知单的时间、地点在清丰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参加面试需携带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二代临时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和疫情防控相关健康证明。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试者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基本素养、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面试时,如有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六)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采取百分制,小数点后四舍五入保留两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直接进入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为:报考同一岗位参加笔试人员的最高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