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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运城绛县教师招聘公告
2024-03-20 10:45:5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西 浏览次数:0

  根据《绛县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各学校教师岗位空缺和教学工作需求,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6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5.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67名,属全额事业编制。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绛县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年龄要求:报考的年龄一律按周岁计算,年龄为30周岁及以下(1993年3月20日以后出生)。以退役军人身份参加报考,年龄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1988年3月20日以后出生)。

  2.学历及专业要求:详见附件。

  3.资格证要求:具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

  4.“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含晋西北计划),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劳动合同期满的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

  按照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晋办发〔2017〕62号)的要求: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被定向录取(聘用)的,不得再享受定向考录(聘用)优惠政策。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山西省财政厅办公室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的通知》(晋人社办发〔2018〕5号)文件第二款第一项规定:“‘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在原服务单位占编就业的,不算作‘被定向录取(聘用)’”。

  5.“退役军人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截止公告发布之日已办理正式退役手续,同时符合所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6.“应届毕业生岗位”的招聘对象为: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人员;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三)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3.现役军人和现在校就读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5.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7.报考者在本次招考报名后至聘用前,期间已被各级机关录用为试用期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