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由招聘单位相应调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不足3人的,由招聘单位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并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报考上述岗位并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2020年12月29日9:00至16:00。
考试费用:报名时需缴纳笔试费用45元,进入面试的需缴纳面试费用45元。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请凭本人身份证、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于2020年12月21日至12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到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307室(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29号)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四、考试科目、时间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为公共考试科目或专业考试科目,公共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文字综合类)》,专业考试科目为《医学综合知识》(相关内容和相关要求详见《医学综合知识考试大纲》),试卷满分各为100分。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21年1月8日9:00至1月10日9:00。
笔试时间:2021年1月10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2021年1月20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二)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持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需提交材料:
1.网上报名登记表(双面打印并签字);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
3.家庭户口的考生携带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复印首页和本人页),集体户口的考生携带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户口存放单位或派出所盖章)和本人页原件和复印件;
4.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学位认证报告或学位网查询截图(研究生需同时携带本科材料);
5.招聘岗位具体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6.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学校盖章)(已经签订就业协议的须出具已签约的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资料A4纸复印按顺序装订(原件审阅后退回)。
资格复审时间:2021年1月21日(星期四)至1月22日(星期五)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地点:天津市西青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西青区杨柳青镇新华道30号增1号)。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具体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考试总成绩。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体检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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