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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聊城莘县公开招聘“双一流”高校毕业生公告(22人)
2020-12-10 21:58:35   地区:山东   浏览:0

六、公示聘用

对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约定不低于三年的最低服务年限,在最低服务期限内,其他单位不得以借用、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不得参加其他录(聘)用考试和升学。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此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各种辅导班与招聘主管部门无关。

此简章由中共莘县县委组织部、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635—7321297  

监督电话:0635-7322148

中共莘县县委组织部

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10日

“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sd.doc

应聘同意应聘介绍信sd.doc

2020年莘县公开招聘“双一流”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sd.xls

 


原标题:2020年莘县公开招聘“双一流”高校毕业生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sdsx.gov.cn/ywdt/tzgg/202012/t20201210_34847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