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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安邻水县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公告
2020-12-09 09:22:56   地区:四川   浏览:0

  (五)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根据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当场缴纳笔试考务费50元。在2020年12月23日18:10前未缴纳笔试考务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五、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和缴费的报考人员,于2020年12月29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6:00)到邻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23室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一)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职位招聘名额之比为笔试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不得低于3:1。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相应缩减或取消职位招聘名额。缩减或取消招聘名额情况将在邻水县人民政府网(www.scls.gov.cn)公告。

  2.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满分100分。《综合知识》的考试范围详见2014年9月28日省人社厅修订发布的《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复习大纲》(以上大纲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sc.hrss.gov.cn查阅或下载)。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应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并盖有户籍管理印章的证明(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两证不齐者不得参加笔试。

  4.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于2021年1月中旬在邻水县人民政府网公告。

  (二)面试

  1.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按照招聘职位招聘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并在邻水县人民政府网公告。

  2.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招聘职位招聘名额3倍的,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3.进入面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并领取《面试通知书》。自愿放弃面试或未按时到指定地点缴纳面试考务费的,取消其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递补人员面试前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时到指定地点缴纳面试考务费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已缴纳面试考务费的人员,凭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并盖有户籍管理印章的证明(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具体事项在邻水县人民政府网公告。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在邻水县人民政府网公告,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七、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职位及名额,按照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体检。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根据有关规定,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行业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复检及递补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告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