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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湖北长江水利委员会机关服务局招聘人员公告
2020-12-09 10:28:14   地区:湖北   浏览:0

  回国留学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应聘者应确保提供的报考证件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根据资格审查情况,若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拟招聘人数之比不足1:3时,取消招聘岗位。

  (四)考试

  根据岗位要求,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

  时间:2021年1月(具体时间在初审合格人员公告中另行通知)

  地点:长江委人才中心

  笔试形式为闭卷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每个招聘岗位需求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第3名和第4名并列的,并列人员均参加面试。

  2.面试

  时间:2021年1月(具体时间在初审合格人员公告中另行通知)

  地点:长江委人才中心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每人20分钟。

  3.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为100分,按笔试成绩40%和面试成绩60%权重计分。

  (五)体检

  依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对象。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如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则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顺延确定体检人员。

  应聘者考试、体检期间的交通费、伙食费、住宿费自理。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机关服务局组织考察组对其所在学校或单位通过现场考察、外调等方式,进一步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应聘者的聘用资格:

  1.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2.有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的;

  3.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反纪律的;

  4.报名资料与档案记载不符的。

  经考察不具备聘用条件的不予录用,出现的空缺岗位经机关服务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是否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

  机关服务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应聘者综合成绩、体检、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长江水利网、长江水利人才网等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情况及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准考证号、学历、所学专业、毕业院校等信息。

  (八)聘用

  经公示合格的人员,报长江委人事局审核批复后,按照事业单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签约聘用手续。

  录取人员报到后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明确试用期,办理进编手续。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回避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八、招聘工作解释和监督

  本公告由长江委机关服务局负责解释,由长江委人事局和机关服务局纪委对整个招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联系地址:武汉市解放大道1863号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机关服务局

  咨询电话:027-82928972

  机关服务局纪委电话:027-82828372

  长江委人事局监督电话:027-82820348

  点击下载>>>

  2021年度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docx

  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长江委机关服务局

  2020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