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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黑龙江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0-12-09 10:34:4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黑龙江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和《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等文件规定,中共黑龙江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直属事业单位黑龙江省机构编制数据研究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黑龙江省机构编制数据研究服务中心,隶属中共黑龙江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主要职责:统筹全省机构编制信息化建设,组织顶层设计、建设规划和具体实施,协调市(地)、县(市)机构编制信息化建设有关工作;承担全省机构编制网络管理平台和电子政务系统建设及网络安全管理、数据管理和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等工作;承担全省机构编制统计和数据分析研究工作;承担全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中文域名注册、网站标识管理等有关网上名称管理工作;负责省委编办门户网站建设和运行维护工作;为省委编办机关日常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办公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文昌街80号。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为贤的用人标准,实行岗位公开,自愿报名、择优选拔。

  三、招聘计划

  详见《2020年中共黑龙江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

  四、招聘人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法律,思想品行和职业道德良好;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23日以后出生),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四)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及退役大学生士兵);

  (五)聘任后,应在本单位工作满5年方可提出调转;

  (六)具备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受过劳动教养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二)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2020年12月23日9时至2020年12月29日17时(5个工作日)。

  2.报名方式

  应聘者登录“龙江先锋网”黑龙江省委组织部网上报名系统(http://zk.ljxfw.gov.cn/),按要求报名。

  3.注意事项

  (1)应聘者需认真阅读填写说明,准确填写个人报名信息;(2)应聘者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3)应聘者的学历、专业必须与应聘岗位要求一致;(4)应聘者上传照片需为近期蓝底彩色免冠照片(生活照、风景照、美颜照不予审核);(5)应聘者必须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号报名;(6)符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黑政发〔2009〕30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要求享受加分政策的人员,网上报名时须填注,否则不予加分;(7)报名序号是现场确认、成绩查询的重要凭据,请认真记录保存。(8)应聘者需及时关注“龙江先锋网”发布的公告,且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告知,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任何环节的,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应聘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并参加考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二)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应聘者可在2020年12月23日9时至2020年12月31日17时期间,登陆“龙江先锋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