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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上海市卫生健康信息中心招聘公告
2020-12-08 12:41:05   地区:上海   浏览:0

  其他对象认定和条件认定参照公务员招考要求。

  3、特别告知:

  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依据《招聘公告》中的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招聘登记表》。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对提交的个人信息及所有材料负责,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实,或因提供材料不齐导致无法进行资格审查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

  报名期间,中心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者将通过邮件、短信或电话通知参加考试。

  (三)考试

  1、笔试

  由信息中心根据岗位要求组织笔试,笔试内容主要为岗位相关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同时设定最低面试分数线,通过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排序,按不低于招聘岗位总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并通过邮件、短信或电话进行通知。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综合成绩占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达合格线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

  (四)体检

  组织拟录用人员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录用体检。

  (五)考察

  由上海市卫生健康信息中心对其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六)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规定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七)相关待遇

  公示无异议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人事科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北京西路1477号1407室

  邮编:200040

  邮箱:chenchunyan@wsjkw.sh.gov.cn

  联系电话:021-22121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