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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咸阳市武功县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0-12-08 12:45:28   地区:陕西   浏览:0

  所有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四)疫情防控

  应聘人员应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接受体温测量,在考试过程中需全程佩戴口罩(核对身份证件时应摘下口罩)。体温正常且“陕西健康码”或“咸阳市健康码”显示为“绿码”的,方可参加考试。持“黄码”且现场测量体温不超过37.3℃,须提供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后,可进入考点;持“红码”禁止进入考点。不带手机,无法提供“陕西健康码”或“咸阳市健康码”的人员,必须出具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后方可进入考点。

  对于连续三次测温超过37.3℃的应聘人员,直接劝离。中高风险地区来武返武参加考试人员或报名时选填为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除满足上述所列健康码、体温要求外,还需提供考前7天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报名信息中误填为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依旧需要提供考前7天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原件、复印件(留存)。

  在隔离治疗期间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未解除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人员,不得参加考试。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在考前治愈出院或解除隔离的,应及时告知考务机构,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

  对故意隐瞒病情、不遵守相关隔离制度、不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证明、不如实告知情况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

  根据疫情防控情况,考试前疫情防控部门有其他要求的,另行通知。

  (五)面试成绩计算方式

  计算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时,按所有考官评分成绩之和的平均值确定排名顺序。面试结束后,所有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在武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六)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时,按所有考官评分成绩之和的平均值确定排名顺序。体检工作由武功县人社局具体负责实施。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时间、地点在武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体检在二级以上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七)考察

  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修养及个人征信等情况,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八)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由武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武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内容包括事业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及拟聘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专业等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九)聘用

  公示期结束后,由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新招聘人员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不再办理派遣、调动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