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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长治潞城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组公告
2020-11-30 13:46:2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西 浏览次数:0

  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要真实、准确。《报名登记表》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毕业证书载明的专业一致。证件(证明)不全或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条件不符,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报名资格。凡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资格审查贯穿此次公开引进的全过程。

  (5)报名时须按要求填写《长治市潞城区2020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可通过潞城区人民政府网www.lc.gov.cn自行下载)。

  (6)若报考岗位出现空缺,经领导组研究后,根据报名情况进行调剂或减少岗位并进行公告。

  2.面试

  (1)通过资格审查的,即可参加面试。面试有关事宜请及时关注网站公告。

  (2)面试采取讲(微)课测试,重点测试教育教学技能、分析理解、逻辑思维、临场应变、语言表达、组织协调等综合素质,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结果确定体检人选。

  (3)面试采取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70分,评委当场评分,当场亮分,当场宣布。

  (4)同一岗位设置人数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并列的,需进行面试加试。

  (5)面试人员必须按照《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面试通知书》、身份证参加面试(身份证要与报名时所用姓名和身份证号一致),缺少证件者或证件内容不一致者不得参加面试。

  (6)资格审查合格者未按要求领取《面试通知书》或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3.体检

  (1)体检人选按照面试成绩与拟聘岗位设置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

  (2)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3)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4)体检对象因怀孕暂不能完成体检的,先进行考察考核,待体检合格后进行公示、聘用等相关程序,应聘资格保留1年。

  4.考察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核,主要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对本人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核。考察考核结束后将考察考核情况及聘用意见等报领导组办公室。考察考核时间、方式另行通知。

  5.确定引进人员名单

  根据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考核等综合情况,提出拟引进人员初步名单,报领导组同意后,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

  6.公告公示

  拟引进人员名单通过各级网站和新闻媒体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7、选岗

  拟引进人员按照所报考岗位类别,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自主选岗的办法确定岗位,第一名先选,第二名后选,依次类推。

  8.聘用审批

  公示期满后,确定聘用名单。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潞城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人社、财政和教育部门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填写《潞城区事业单位公开引进工作人员审批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引进;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查清后决定是否引进。以上所有程序,由领导组成员单位的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因取消资格、自动放弃等原因,某一岗位出现空缺时,从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成绩须达合格分数线。无递补人选,由领导组研究确定适当程序,补齐引进人选。

  五、管理办法

  1.引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予以辞退。

  2.引进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办理相关手续,正式签订《山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否则视为放弃引进资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聘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必须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否则不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