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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济宁市兖州区公立医院招聘事业单位备案制工作人员(209人)
2020-11-30 12:57:5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根据招聘计划和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同意,济宁市兖州区人民医院、中医医院、铁路医院和口腔医院公开招聘209名事业单位备案制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技能条件;

(五)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2月7日以后出生);

(六)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经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0届毕业生,报名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报名。以上人员须于现场资格审查时出具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文件精神及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要求,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要求,此次招聘附件1“限高校毕业生”岗位,面向2020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届毕业生和国家规定择业期(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往届毕业生。

根据人社部等7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精神,此次招聘对护士执业资格等5项准入类职业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该5项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职业资格。对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准入类职业资格,高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相关工作的,事业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因违法违纪曾受过各种处分处理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考务组织实施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12月7日9:00-12月8日16:00

查询时间:2020年12月7日9:00-12月8日20:00

报名网站:济宁市兖州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anzhou.gov.cn/)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上传近期证件照片。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信息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齐全,由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应聘人员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20年12月7日9:00-12月8日18:00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网上报名期间,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