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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湖北大学专项招聘公告
2020-11-30 13:07:4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北 浏览次数:0

  根据《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鄂人[2003]16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0〕10号》等文件要求,为满足我单位用人需要,湖北大学2021拟面向社会公专项开招聘工作人员2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湖北大学地处国家中部地区中心城市、湖北省省会——武汉市。学校是湖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的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湖北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专业方向对口,基础理论扎实,学习成绩优良,实践能力强,具有较好的综合素质;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此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不接受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须登陆湖北大学招聘网(http://zhaopin.hubu.edu.cn),注册成功后进行网上简历投递和岗位申请,每位应聘者最多可申请1个岗位。

  (二)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11月30日。

  2.联系方式: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368号湖北大学人事处(电话:027-88663285,邮箱:rsc@hubu.edu.cn)。

  (三)报名要求

  1.关于报考相关截止时间:年龄截止日期为2021年6月30日,例如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即为1991年6月30日之后出生。毕毕业证、学位证及报名所需各类证件资料取得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1年9月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对期限内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人员,视为不符合岗位招聘报考条件。

  2.关于报考所需职业资格: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7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精神,应届高校毕业生应聘中小学教师等岗位但尚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可先行上岗,但须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3.应聘人员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考察及体检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成功后,须密切关注湖北大学主页和湖北大学招聘网相关公告,及时登陆招聘系统查询报名资格审核情况。资格审核通过的,按照公告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5.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时,按公告要求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职业资格证明等材料的,须提供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套(原件由工作人员校验后返还,复印件留存备查)。

  (四)开考比例

  学生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专职教师、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招聘计划与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人数不足1:5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对岗位计划予以取消、核减或保留的,报学校批准后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