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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海南定安县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1号)
2020-11-27 18:13:2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海南 浏览次数:0

  为有效解决我县医疗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急缺的状况,推动我县基层卫生事业发展,经定安县委、县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和待遇

  本次计划招聘总人数159人,其中临床医师岗位67人,护士岗位46人,药剂士岗位13人,公卫医师岗位21人,中医师岗位12人。具体招聘岗位和人数详见附件1.《定安县2020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聘用单位现行经费保障方式执行。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高,医德医风好,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行为;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条件;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我县在编在岗人员。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个考生只允许选报一个单位的一个职位,本次招聘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1.报名网址:http://ks.zhipin0898.com/index.php

  2.报名与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12月2日9:00至12月8日17:00。

  3.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须上传以下原件的电子扫描材料至系统(JPG图片格式,大小不超过2MB):

  (1)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户口簿(本人页);

  (3)学历证书;

  (4)岗位要求的相关职称证书;

  (5)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

  (6)相应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包括委托培养、定向培养、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需提交现工作单位或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7)承诺书(详见附件5)

  4.报考人员要对网上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与公告要求和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及时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可按审查意见要求,修改报名信息,补充材料后,重新提交审查。报名系统将于2020年12月8日17:00准时关闭,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考试资格。

  6.报名时间截止后,招考职位未能开考的,由县卫健委组织改报(改报时间另行通知),其他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一律不得改报。

  (二)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在网上进行。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面试前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和所需提供的材料以具体公告为准。

  资格初审和复审结果在定安县人民政府网公布。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为百分制,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1)笔试

  ①笔试人员:县级医疗机构(定安县人民医院、定安县中医院、定安县妇幼保健院、定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岗位且经初审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方可组织笔试,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乡镇卫生院按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岗位且经初审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2方可组织笔试,未达到1:2比例的,相应核减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